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基金会成公益行业最大“援动力”

基金会成公益行业最大“援动力”

来源:人民政协报时间:2015-01-15 08:00:00将文字分享至: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日在京发布《民间组织蓝皮书:中国民间组织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据介绍,这份报告是中国社科院民间组织与公共治理研究课题组的“民间组织蓝皮书”系列年度报告之一,此次已经是第6次发布。


1月1日,记者从这本刚刚发布的报告上看到,课题组研究认为,近年来我国民间组织呈现出加速变化的形态,来自国内基金会和政府对民间组织的支持在增加,国内基金会已经成我国公益行业最大的资金供给方。报告还提出,完善网络问责对推动公益组织公信力建设有深远影响。


民间组织资金多来自国内

报告显示,从当前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整体情况来看,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资源支持、能力支持和人才支持等各类支持型组织,初步形成一个有利于共生发展的生态链。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民间组织蓝皮书主编黄晓勇介绍说,以前多年来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一个障碍来自资源缺乏,资源缺乏使得在很长一段时间,国内民间组织往往只能寻求国际资助机构的资金支持。


报告研究发现,近年来随着国内公益基金会的大量兴起,我国民间组织已经开始主要由国内资源提供支持,目前国内公益基金会已经逐步取代国外资助机构,成为公益行业最重要的资金供给方。


据记者了解,以“支持民间公益”为己任的资助型基金会在我国已经越来越多,呈蓬勃兴起的态势。目前,南都公益基金会、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等一批资助型基金会已经在对基层民间组织的项目扶持、人才培养、发展规划等方面作了许多颇有成效的工作。


另外,在民政部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基调下,来自政府方面的扶持也在增加。目前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已经成为一项重要政策,它既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又为社会组织开辟了重要的资金来源。


据记者了解,我国从2012年起,已经连续几年出台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每年都由中央财政拿出2亿元用于购买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和专业社工等方面的社会组织服务。加上各地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投入,目前我国每年政府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经费已经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


仍面临五方面的困难

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的民间公益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在社会各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发展基础、内部结构、运作方式、筹款、合规性、管理能力和招募人才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困境与挑战。


报告从5个方面分析了我国民间组织存在的问题与困难:首先是民间组织存在结构缺陷,社会服务组织少,专业性组织少;其次是草根公益组织筹款困难,原因包括没有公募资质、缺少专业筹款人才、流向草根公益组织的捐款极为有限、资助型基金会太少等等,此外公众不认可公益有成本,希望每分钱都直接用在服务对象上也使得草根公益组织筹款困难;三是民间组织的违法违规现象亟待加强监管;四是民间组织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存在不足,如机构自身管理能力不足,项目管理能力不足,缺少市场理念;五是专业人才匮乏和工作人员待遇差并存等。


黄晓勇就此表示,民间组织行业发展首要的就是应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既要有爱心,也要有能力,而能力来自专业化水平。”


但报告显示,我国民间组织从业人员的总体薪资水平偏低,已经给整个公益行业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一是无法吸引有能力的专业人才来民间组织工作;二是从业人员生存困难,很难全身心投入工作;三是制约专业化水平的发展与提高,民间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更需要完善的领导指挥体系、内部运行机制、财务管理制度,而目前的状况无法实现专业化分工和职业化运作。


进一步完善网络问责提升公益组织公信力

报告指出,随着各类问题的层出不穷,如何加强对我国民间公益组织的问责已经成为紧迫而重要的工作。报告就此建议,应该进一步完善网络问责,推动公益组织公信力建设。


伴随着网络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对公益组织进行问责正成为一种崭新的模式。报告认为,互联网与新媒体改变了公益的传统思维模式,实现了传播方式的根本改变和前所未有的互动性。微博和微信的广泛使用更是加快了互动社交的节奏,在降低了公众参与公益的门槛、降低了募捐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公益组织透明的成本、促进了公益组织的传播推广。


通过对“壹基金”地震救灾款贪污质疑、“嫣然天使基金”关联交易质疑等案例的分析,报告显示,网络问责能够发挥比传统问责模式更好的效果,对推动公益组织公信力的建设能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但也存在网络问责非常态化、非专业化、非制度化,问责对象回应问责呈现被动性、信息不够透明,网络问责环境不够健康等问题。


就此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公益组织网络问责机制,增强公众的网络问责意识。一方面要提高网络问责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制度化的网络问责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公益组织的自律工作和对网络问责的应对能力,促进公益组织信息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