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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是政府得力助手

来源:光明网时间:2014-12-25 08:00:00将文字分享至: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中国民间组织报告(2014)》发布会”,2014年12月25日下午在北京举行。专家提出,让民间组织等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方方面面,成为政府管理社会的合作伙伴和得力助手。


  本书是“民间组织蓝皮书”系列年度报告之一,由黄晓勇主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民间组织与公共治理研究”课题组推出的第六部民间组织蓝皮书。基于国家权威统计数据、实地调研和广泛搜集的资料,本报告对2013年以来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现状、热点专题、改革趋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报告专题研究重点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国家治理层面顶层设计对民间组织发展有里程碑意义

  专家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两个《决定》中,民间组织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主体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为其开放生存发展的公共治理空间,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国务院在2013年底先后下发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各地政府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同时,民间组织领域的简政放权和政策调整力度也在同步加大。


  专家认为,从中国式治理体系三个层面的制度设计来看,每个层面都有大量内容直接涉及民间组织。国家治理层面关于民间组织发展的规划,是民间组织政策和制度安排的顶层设计,对民间组织发展来说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意义。而在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层面,大量明确、具体的改革目标设定更是与民间组织直接相关。根据目前的治理体系建设规划,中国将逐步形成和构建一种金字塔式的社会治理原则,最大化地发挥民间组织等多元主体的社会力量。在这种社会治理结构下,民间组织等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方方面面,成为政府管理社会的合作伙伴和得力助手。


  (二)民间组织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存在诸多困境与挑战

  专家指出,尽管我国民间组织有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发展基础、内部结构、运作方式、筹款、合规性、管理能力和招募人才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困境与挑战。第一,民间组织的结构缺陷,表现在民间自发组织少、社会服务组织少、专业性组织少。第二,草根组织筹款困难,其原因在于民间组织没有公募资质,缺少专业筹款人才,资助型基金会太少,公众不认可公益有成本。第三,民间组织的违法违规现象亟待加强监管。第四,民间组织的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存在不足。第五,民间组织专业人才匮乏和工作人员待遇差并存。


  专家认为,与此同时,我国民间组织从业人员的总体薪资水平偏低。从业人员工资低给整个公益行业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一是无法吸引有能力的人来民间组织工作。二是从业人员生存困难。三是制约专业化水平的发展与提高。民间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更需要完善的领导指挥体系、内部运行机制、财务管理制度,而目前的状况无法实现专业化分工和职业化运作。


  (三)民办社工机构发展不会使国家和社会分离与紧张

  专家说,政府对民办社工机构的功能性定位和鼓励性政策赋予了民办社工机构存在的合法性,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则为民办社工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民办社工机构正是在这种制度环境下快速发展起来的。民办社工机构的快速发展,不仅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意义重大,而且是近些年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典型案例。


  专家认为,在中国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这种市场化的方式,政府和民办社工机构取得了互相增权的效果。一方面推动了民办社工机构的大发展,确认了其合法性和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民办社工机构提供的服务能有效满足社会公众的要求,政府的合法性和执政基础得以巩固。从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及其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来看,国家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不会使国家和社会处于一种分离、紧张的张力状态,而是使双方在互动中界定相互的关系和角色。


  (四)推动我国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政府需注意十个问题

  专家提出,进一步推动我国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政府应该注意做十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深刻转变思想观念,形成新的治理思维模式。目前还没有广泛把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看做是社会的三大组织支柱和稳定社会的铁三角,推动民间组织发展为其社会自治创造条件的力度远远不够。第二,需要在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下进一步明确民间组织参与的制度措施。第三,根据提出的关于民间组织相关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改革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第四,地方政府应在中央精神指导下进行地方层面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并抓好具体落实。第五,加大购买服务力度、规范购买服务健康发展。第六,推动直接登记制度落实到位。第七,加快官办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和推动群团组织转型。第八,培育扶持民间组织“走出去”。第九,培育民间组织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加大人才扶持力度。第十,构建综合监管体系。


  (五)民间组织行业发展需要注意五个方面的问题

  专家指出,民间组织行业发展需要注意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既要有爱心,也要有能力,而能力来自专业化水平。第二,加强自身规范化、透明化建设。第三,建构互补合作关系。民间组织要靠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扎实的工作成效,发挥社会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问题的积极解决者和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者等多重角色,成为政府维护社会秩序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合作伙伴和离不开的重要力量,与政府建构一种靠得住、信得过、离不开的协作互补关系。第四,发挥民间组织社会规范的引导和柔性管理作用。民间组织作为社会自治的主体和志愿精神、公共精神的组织载体,通过组织的章程、活动以及成员行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可感、可触、可学、可传的日常行动,有利于弘扬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第五,走出民间组织完全自主化的误区。民间组织去行政化增强独立性,并不是不要政府的管理。如果民间组织完全跳开所有的控制,脱离政府的监管和社会监督,同样会带来糟糕的治理效果。当前既要改变民间组织过于依附而丧失自我的状况,又要走出完全不需要政府管理只需彻底自治的误区。


  (六)完善网络问责对推动公益组织公信力建设有深远影响

  专家强调,近年来,中国的公益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在社会各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各类问题也层出不穷。应该说,如何加强对中国公益组织的问责已经成为紧迫而重要的工作。值得庆幸的是,伴随着公益组织越来越多问题的曝光,公众的问责意识逐渐觉醒,开始对各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发出谴责和抗议。尤其是,伴随着网络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对公益组织进行问责正成为一种崭新的模式。


  专家提出,完善公益组织网络问责对策:第一,要增强公众的网络问责意识;第二,要提高问责的专业化水平;第三,要建立制度化的网络问责机制;第四,要加强对网络问责的应对能力;第五,要净化网络问责运行环境;第六,要促进公益组织信息透明化,同时公益组织也要加强自律工作。